壓力釋放閥的使用條件
更新時間:2021-04-21 點擊次數:1446次
壓力釋放閥在向料倉內加料或排料時都會產生高壓或負壓,當倉內與倉外的壓力差在正常范圍時料倉仍能正常工作,可一旦壓差超常時,將會導致料倉配套設備損壞或爆倉事故。為了避免事故發生,安裝安全閥是*的,安全閥可以釋放倉內過大的壓力,同時也可以緩解負壓情況。在倉內差超常時,安全閥自動打開,保證倉內的安全,壓力恢復正常后,安全閥自動關閉。調整干灰庫的工作壓力在正常范圍之內,使灰庫不承受過高的正壓或負壓,從而保證灰庫安全。
釋放閥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并按照經過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
壓力釋放閥使用條件
環境溫度:-30℃~100℃
安裝位置:釋放閥可安裝在油箱蓋上、升高座上或油箱上部側壁上。
動作性能
1、開啟壓力
釋放閥的開啟壓力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帶有機械信號標志的釋放閥,當釋放閥開啟后,標志桿應明顯動作。釋放閥關閉時,標志桿仍應滯留在開啟后的位置上,然后手動復位。裝有信號開關的釋放閥當釋放閥開啟后,信號接點應可靠地切換并自鎖,然后由手動復位
2、關閉壓力
釋放閥的關閉壓力應符合表3的規定
3、開啟時間
當作用在膜盤上的壓力達到開啟壓力時,釋放閥應快速開啟,其開啟時間應不大于2ms
4、高、低溫開啟性能
當環境溫度在-30℃~100℃范圍內時,釋放闖的開啟壓力應符合表3規定。
5、時效開啟性能
裝配好的釋放閥,至少靜放24h后的*開啟壓力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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